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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上报第五届全区道德模范和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2

    根据自治区文明办(内文明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和2016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市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今年是第五届全区道德模范和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年,为公平公正、严谨细致地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将评选重点事项公告如下。

  1、宣传评选办法。4月上旬,主办单位发出活动通知,并在鄂尔多斯日报、广播、电视、鄂尔多斯在线网、鄂尔多斯文明网、鄂尔多斯发布等媒体发布活动公告,正式启动评选表彰活动。各旗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本单位网站刊发活动内容,广泛发动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参与推荐。

  2、发动群众推荐。各旗区和各部门要公布专用的电话、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等通讯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各界群众自由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候选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向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对往届全区和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突出典型以及“身边好人” 、“最美人物”、“最美家庭”等可优先推荐。本届全区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优先推荐为本届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遴选候选人。各旗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原则,提出候选人名单,对拟推荐候选人要在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无异议后,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上报候选人材料。公示结束后,各旗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向市组委会推荐上报第五届全区和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按照5个类别分别填写推荐表格,撰写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内容分基本情况、核心事迹和所获奖励三个部分),并附1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5张高清生活工作照(2M以上,jpg格式)。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荐候选人的推荐表格、事迹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分别打包,于610日前发送市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5、审核公示候选人。6月中旬,市组委会对各旗区和各有关部门推荐上报的第五届全区和全市道德模范人选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推荐上报的全区候选人名单和全市评选表彰的候选人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并在鄂尔多斯日报、鄂尔多斯文明网、鄂尔多斯发布等媒体进行公示。6月下旬,市组委会根据评委会的综合评定意见,推荐上报第五届全区道德模范候选人相关材料。6月下旬至9月中旬,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主办单位对全市候选人组织网络投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组织全市评委会投票。

  6、确定全市正式名单。930日前,组委会组织人员进行计票,根据得票率和评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报市文明委审定后,确定10名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名单和10名提名奖人选名单。

  7、组织表彰活动。10月初,全市组委会下发表彰决定,筹备召开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座谈会,举行授奖仪式。

  全市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高志明

  联系电话:8599009(兼传真)

  电子邮箱:905447179@qq.com

                                          

                                                               鄂尔多斯市文明办

                                                               201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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