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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党组工作规则
      作者:     来源:办公厅综合处     发布日期:2011-12-06

  365体育滚球直播投注网办公厅党组在市委、市政协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了加强和健全党对政协工作的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对政协机关的领导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市政协办公厅党组主要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办公厅的贯彻落实,贯彻执行市委和市政协党组的决议、指示,制定党组的工作计划、方案,讨论和决定办公厅和所属单位的重大问题和人事任免事项,推荐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制定后备干部规则。

  二、议事原则

  (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核心领导作用。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党组成员之间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协商一致,抓大事、议大事。

  (二)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体现党组各成员的意见和智慧,克服个人专断,充分体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

  (三)审定重大问题,要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维护整体利益。

  (四)干部任免、奖惩,要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三、会议制度

  党组实行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组会传达贯彻市委和市政协党组的决议、指示;听取办公厅及所属单位重大问题的汇报,并讨论决定重大事宜;研究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党组会召开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拟出会议议程,提前酝酿。党组会议必须有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可以列席会议。

  (二)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学习有关文件,对照检查各自的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群众对党组及党组成员的意见。党组成员必须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因事不能参加的要向党组书记请假。民主生活会每年举行1次。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厅机关党委负责。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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