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人事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切实履行好市政协办公厅赋予的职责,根据新时期政协机关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出勤和上班情况督查(查岗)。
(二)负责机关实绩考核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与考核组的联系、沟通工作。
(三)安排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聘用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调配、交流、辞职、辞退等工作。
(五)负责承办机关干部职工考察、推荐、选拔、职务任免、退休、工资调整等工作。
(六)负责管理机关干部职工请假、休假工作。
(七)负责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评聘管理有关工作。
(八)负责每年市政协处级干部体检有关工作,负责市政协地级领导出国手续办理的有关工作。
(九)协助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做好市政协委员的届中协商推荐、增补、退出等工作。
(十)负责机关干部职工人事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的机构设置、定编定员、干部职务职数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要求
(一)加强理论学习,熟悉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查岗要坚持公正、严格、准确的原则。
(三)人事处的学习培训工作要和机关党委的学习培训相结合,统筹安排。
(四)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察,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五)积极参加政协及办公厅的会议和活动,经常与有关单位和部门以及市政协各专委会、办公厅各处室保持联系,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年底实绩考核做好准备。
(六)及时组织或参加有关会议、活动,做好考察、考核、测评工作,为委员增补或退出、机关干部任免提供材料。
三、工作制度
(一)查岗以不定期检查为主,必要时每天督查。督查报告中要注明外出人员外出事由、外出地点、返回日期等情况。年底对全年出勤和上班情况汇总。
(二)学习培训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有评比表彰。
(三)聘用合同要在试用期满并试用合格后签订,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聘用期限、工资、福利、违约责任等有关内容。双方当事人要签字。
(四)实绩考核所需佐证资料的收集、整理要在平时进行,要细致、全面地收集文稿、报纸、杂志、图片、照片、录音、录像、证书等资料,并妥善保存,分类存放。没有的资料提前要向领导汇报,请有关处室、中心提供,或组织力量进行补充提供。
(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程序,保守秘密,以规办事。向组织提供情况时要严肃认真、严谨负责,经得起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