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行政联络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切实履行好市政协办公厅赋予的职责,根据新时期政协机关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财务管理
负责机关财务预算、经费开支、报销账务、各种财务报表及工资等财务管理工作。
(二)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
负责机关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劳保用品、机关办公设备的购置、管理、分配、发放等工作。
(三)接待工作
负责有关来访团体及人员的联络协调接待工作。
(四)负责机关有关工资福利发放等工作。
(五)机关后勤服务
1.负责政协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
2.负责驻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领导的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政协机关日常工作中的其他后勤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创新工作。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抓好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及业务能力水平。
(二)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熟悉财经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三)创新接待理念,把来宾满意作为接待工作的最高标准;强化沟通意识,不断增强接待服务能力和水平;树立“把客人当亲人的理念”,努力做到宾至如归。
(四)工作要积极主动,勤奋上进,周全考虑,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后勤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合理分配机关办公用品及设备,必须做好出入库登记,妥善管理库存办公用品及设备,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三)机关后勤服务要做好详尽的计划,注重细节,经常与领导保持沟通,强化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资源整合意识,不断提升处室整体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