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机关事务中心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切实履行好市政协办公厅赋予的职责,根据新时期政协机关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政协领导的公务用车及经领导批准的工作用车的调度工作,并做好派车登记。
(二)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三)落实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车辆保养、维修工作,按照车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年检、保险工作。
(四)加强汽车油料的管理,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同时做好驾驶员行驶公里数、出车补贴的核实、报批。
(五)负责机关办公大楼和办公用房的管理、分配及机关基建、维修等工作。
(六)负责职工的福利工作。
(七)负责机关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要求
驾驶员在日常操作中应做到的基本要求是:“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
一安:指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严: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规则。
三勤:指要脑勤、眼勤、手勤。在操作过程中要多思考,知已知彼。严格做到不超速、不违章、不超载。要知车、知人、知路、知气候。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瞻前顾后,要注意上下、左右、前后的情况。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勤搞卫生。
四慢:指情况不明要慢,视线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弯路、人行道、人多繁杂地段要慢。
五掌握:指要掌握车辆技术状况、行人动态、行区路面变化、气候影响、装卸情况等。
三、工作制度
(一)车队管理。认真落实车辆使用管理、安全管理、油料管理、维修管理等规定,由分管车队领导和车队长负责考评,每月按车考评通报车辆行驶公里和维修等情况。对违反规定情节轻微的,分管车队领导和车队长要及时批评指正;情节严重的,报市政协办公厅分管后勤事务领导或秘书长进行处罚。
(二)请示汇报。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负责向谁请示汇报的原则,实行逐级请示汇报。
(三)财务管理。出差旗区一次用餐一般不得超过30元,盟市不得超过40元,省外不得超过50元。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市内餐费。出差市外所发生的费用要在回宿后及时报账。严格按财经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报销所发生的费用,严禁出现不合理支出、不规范原始凭证和不符合开支程序的票据。
(四)考勤。上班签到,写明经安排的有关出车事宜,出现来不及上班签到等特殊情况须电话告知。正常工作日因私外出办事半天,须经车队长同意批准;因私外出办事一天以上,须经办公厅分管领导批准。
(五)卫生管理。车队坚持勤整理、勤打扫,确保车容整洁、干净。驾驶员保持个人仪表端庄、衣着得体。
(六)保密工作。遵守保密规定,提高警惕、谨言慎语。 |